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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攻略看完省时又省力

发布日期:2024-03-23 05:18:02作者: hth华体育app官网登录

  【武房网讯 星星】武汉目前新建小区的体量慢慢的变大,办理入住时都会缴纳一定系数的维修金,房子住久了,也少不了遇到一些麻烦和问题,这时候,业委会就必须向房管局和维修管理中心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免不了跑腿、盖章、准备材料,一趟折腾下来心力交瘁。

  小编根据目前已有小区成功申请维修资金的经验和《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操作的过程》,整理了一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攻略,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求的小区,仅供参考。

  一、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条件 (一)本住宅区已开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开发建筑设计企业或业主应缴存的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已足额缴存,并且有余额; (二)维修项目属于住宅区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详见《武汉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损坏原因为非人为因素的自然损耗。 二、由谁来提出维修资金使用的申请 (一)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小区内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出现需要动用维修资金做维修的情况后,可以提出维修方案,将工程预算等有关的资料提交给业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由业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向区房管局提出使用维修资金的中请; (二)业主发现小区内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出现需要动用维修资金做维修的情况后,可以将维修事宜向业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报告,由业委会,或者社区居委会组织相关业主代表提出维修方案,并向区房管局提出使用维修资金的中请;

  三、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程序 (一)到区房管局咨询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程序,并查询本小区维修资金账户的基本情况,掌握开发建筑设计企业交存的维修资金总额(还有是不是缴齐)、每栋房屋维修资金分立账户的交存总额等信息;必须要格外注意的问题:

  如果小区未使用过维修资金,或者需要分摊费用的楼栋或单元未使用过维修资金,其维修资金缴存金额可按照“缴存金额=房屋建筑面积X应缴交金额标准”进行计算,应缴交金额标准为:多层住宅12元/m,小高层25元/m,高层30元/m。

  (二)从市场上了解维修项目的维修改造行情,选择维修(施工)企业,并由维修企业查勘现场后出具工程预决算方案;将工程预决算方案报送区房管局物业科。必须要格外注意的问题:

  (三)填写《维修和更新、改造使用方案》,计算维修改造费用的分摊方法,明确工程的招标方式、还有是不是聘请工程建设价格咨询机构;

  分摊就是按照“维修工程的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原则”,将工程费用分摊到应负担的每户业主。比如,小区监控、消防、水泵、输变电设施以及大门和道闸等等,上述这些涉及小区全体业主共用设施的维修费用,应分摊到每户业主;以及整栋房屋共用的设施设备,其维修费用则应分摊到该栋每户业主;而屋顶和外墙漏水,电梯、门禁、共用的下水管、落水管则应分摊到该单元每户业主。

  2.怎样计算分摊?(1)“维修资金余额”的计算公式:维修资金余额=房屋建筑而积X应缴交金额标准一之前维修工程中该户应分摊的维修费用;

  (2) “费用分摊金额”的计算公式:费用分摊金额=该户业主应承担的(涉及全体业主应分摊的总工程费用+小区总建筑面积)+(涉及该楼栋业主应分摊的工程费用一楼栋建筑面积)+(涉及该单元业主应分摊的工程费用+单元建筑而面积)三项相加之和。

  3.工程的招标方式有2种,一是协议招标,即邀请一家或数家施工公司,对维修工程进行实施工程;二是公开对外招标,即每个单项工程,至少邀请2家(含)以上的施工公司,通过召集业主代表评标的方式,综合报价和工程质量来决定最终选定哪家施工企业。

  4.工程造价咨询的方式有:报价咨询、工程质量咨询和决算审计咨询三种,造价咨询公司会分别收取相应费用,该项费用在征求业主意见,2/3以上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从维修资金中列支。因此本着经济的原则,一般在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对工程进行把关。目前选择报价咨询的案例较多。

  (四)由业委会、社区居委会将《维修和更新、改造使用方案》、维修工程预决算方案还有是不是聘请第三方进行造价咨询、监理、审计、费用承担问题等书面内容,向列支范围内全体业主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内容需送达列支范围内的单元门;必须要格外注意的问题:

  需对公示内容做拍照,近景和远景各拍一张,要求都要能见到公式张贴地点的背景。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业委会或居委会组织列支范围内全体业主做投票。现场投票的,统计投票结果时,实行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分离,现场公布投票结果。书面征求意见的,投票结果经业委会或居委会负责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签字后,向列支范围内全体业主公示,公示期3日;必须要格外注意的问题:

  投票须由业主本人或配偶签字,家人代签同意的,业主本人或配偶须作出书面同意,其他人代签的,需业主本人或配偶同意并作出书面证明。

  (六)公示期满,且投票结果为专有部分占该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的,业委会或居委会填写《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结算)明细表(一)、(二)》、《维修资金使用征求意见证明》等表格,向区房管局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提交下列资料:1.《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原件)2.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结算明细表(一)或表(二)》(原件)3.《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结算明细表(详表)》(原件)4.业委会备案文件(核原件留复印件)5.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6.《维修和更新、改造使用方案》(原件)7.《维修和更新、改造使用方案》及《工程预算》的对外公示照片(照片需加盖申请单位的印章,并注明公示地点及拍摄照片时间)8.《维修资金使用征求意见证明》(原件)9.维修工程预算(原件)10.维修资金工程建设项目分摊说明11.施工合同(核原件留复印件)12.实施工程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施工资质文件(复印件)13.需要维修的部位或设施设备的实物照片(需要注明具体维修部位及设施设备的名称、照片拍摄日期并加盖申请单位印章)14.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的咨询造价文件(单项维修项目预算超过5万元或综合维修项目预算费用超过10万元的,需征求业主意见是否同意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

  (七)区房管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使用条件的,报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划转维修资金至约定的账户(按不超过预算资金的50%拨付);

  维修资金发票需在背面由申请单位(业委会或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签名按手印,并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八)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使用方案组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

  (一)维修工程完工后,业委会(或居委会及业主代表)组织施工单位、第三方监管单位(已聘请第三方监管时)、业主监督代表、物业服务公司进行验收,签字确认。业委会(居委会)将工程决算单、分摊清册向列支范围内全体业主公示7日(至单元门)。公示期内,业委会(或居委会)和实施工程单位负责接待业主咨询;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业委会(或居委会)申请维修资金结算。

  8. 已经维修完毕的公共部位或设施设备的实物照片(需要注明具体维修部位及设施设备的名称、照片拍摄日期并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二)区房管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使用条件的,报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内日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余额的通知。